根据教务部《关于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教〔2026〕28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2027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推免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工作组
组长:唐葆君、林杰
副组长:张祥、叶选挺、车辉泉
成员:刘浩、关宏、陈翔、邓剑伟、吴水龙、高昂、曲申、余碧莹、赵鲁涛、廖华、刘铁忠、刘宁悦、杨添安、刘建昌、高慧颖、戚淳、崔毓佳、陈楷元
秘书:张媛媛、施芮、孙琼
三、计算细则
1.计算课程范围
(1)计算课程的范围为2023版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第1-6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
(2)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计算按毕业专业培养方案计算有效成绩,与毕业专业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不纳入计算范围。
(3)纳入计算的课程均取第一次正常考试成绩参与计算。
(4)必修课、选修课的不及格成绩按0分计算。
(5)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参与计算。
(6)校公选课的成绩不参与计算。课程目录另有规定者除外。
(7)学生参加海外交流学习期间的学分不参与计算。
(8)在第六学期前参加海外交流学习的学生须进行海外课程成绩认定后方可参加成绩排名。如未能取得有效学分视同不及格。
(9)中共党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按要求开设的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及格课程按0分计算。
各专业纳入计算的有效成绩课程目录详见附件1-6。
2.学习成绩排名
成绩计算以第六学期结束时教务系统中记录的课程成绩为准,按学分和成绩加权平均后计算排序。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n是课程数量,ai是某门课程学分,bi是某门课程成绩(百分制),i代表第i门课程。
四、公示
公示方式: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教学橱窗
公示时间: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
五、申诉
对“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学院“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联系人:
施老师,邮箱:shiruibit2025@163.com,电话:010-81381113;
张老师(中外会计),邮箱:zszhangyuanyuan@163.com,电话:010-81381112
附件:2023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有效成绩课程目录
管理学院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