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6.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含)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5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8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2)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非学历硕士考生报考时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相关要求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选拔方式
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三、招考方案
(一)考生报名
考生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月20日15:30
材料审查存在问题的考生须在2月24日15:30前重新上传补充材料,如未按时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系统网址:https://yz.bit.edu.cn/yzbm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向申请学科、导师所在学院提交报名材料。
普通招考报名材料提交及形式审查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网上报名提交后,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字。(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交至学院)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请关注网上相关专家推荐信要求,推荐信原件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交至学院)
(3)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4)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5)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材料均可,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6)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7)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8)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9)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学生证需上传姓名、学号页和注册页)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5)、(6)、(7)、(8)、(9)项材料及第(4)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4)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中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5)、(6)、(7)、(8)项材料外,须另提交以下材料:
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8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②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在网上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硕博连读报名请关注“北京理工大学关于2025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学院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能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再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 分)、已取得的成果(20 分)、外语水平(20 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 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5年2月28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能力测试及综合考核。
(三)考核安排
1.外国语水平考试
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英语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符合英语能力测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免考标准见附件2)。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
具体内容及流程: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PPT需在参加综合考核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学院后续通知)。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4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按照公布的专业笔试科目,每门专业课不少于2题)。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四、时间安排
2025年1月20日至2月20日,网上报名并上传报考材料;
2025年2月21日至27日,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准考名单;
2025年2月28日开始,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英语能力测试及综合考核;
2025年3月20日前,进行现场综合考核;
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政审调档及录取工作。
五、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 拟录取名单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外国语20分、专业基础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依次排序确定,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学院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录取工作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并与研究生院整体工作相统一。
(二)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各项考核合格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者。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除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强军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外,其他所有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六、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招考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招生工作联系人:李老师 010-68912481/18410858608
管理学院
2025年1月17日